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花卉绿植合同变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花卉绿植合同变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只能说原合同依然有效。物业即便变更了企业名称,也需继续履行原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实践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双方主体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并非是与单个特定业主所签订。
在物业合同期限内,物业公司因各种原因变更企业名称或者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经常可以遇到或出现。那么此时,是否应以新的企业名称与业委会另行补签合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但是,按《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从该法条可以看出,当物业合同主体一方物业公司的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合同的主体并没有变化,合同效力仍然对变更变化后的法人具有法律效力。
答:《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变更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变化,因此,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变更的事项进行协商,直至形成一致的意见。一方当事人擅自将合同内容加以变更,强迫对方履行,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对方有权拒绝,并有权追究该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方变更情况除外。
2、合法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变更依法进行,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变更只是对部分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增加或取消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企业换老板,换股东是常有的事,甚至换牌子(名称)也不少见!对员工有什么影响?这是很多人关心的事!
员工如果一直在同一地点上班,不管老板、股东怎么换,工作年限不受任何影响!新闻中经常看到大批员工因为企业换老板、换股东的事停止工作,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换牌子,可要当心了,同一家企业经过工商登记变更了名称,对员工的工作年限仍然没有影响!但是一不小心,被其他毫不相干的企业接手了,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注意工作年限的问题!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前的工作年限清零,而员工当时没提出来就签了字,以后一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了,前面的经济补偿金能不能要到就有了巨大的争议(不是绝对没有,要看具体案情)。
到时哭吧!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更改新的名称分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企业确实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变更了企业名称,更名前后的企业为同一个法人主体。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员工没有什么影响。
第二、说是更名,实为新成立的公司或者用另外一个企业名称,两个公司属于完全独立的法人主体,这种情况下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实际是劳动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动,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并没有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工作年限有影响。如果因某种原因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会以此为由切断工作年限。
但法律有明确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的,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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