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花卉绿植种子标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花卉绿植种子标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作物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分别加注:
(1)主要农作物种子应当加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
(2)两种以上混合种子应当标注“混合种子”字样,标明各类种子的名称及比率;
(3)药剂处理的种子应当标明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注意事项;并根据药剂毒性附骷髅或十字骨的警示标志,标注红色“有毒”字样;
(4)转基因种子应当标注“转基因”字样、商品化生产许可批号和安全控制措施;
(5)进口种子的标签应当加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和进口种子审批文号;
(6)分装种子应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7)种子中含有杂草种子的,应加注有害杂草的种类和比率。
并不完全一样。
植物检疫证明编号是标注在种子标签上,用来证明该批种子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有效证明序号。根据种子来源和检疫机构的不同,植物检疫证明编号的格式和内容会有所不同。
对于当地生产的种子,检疫证明编号会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16位)。而对于经过调运的种子,检疫证明编号则会标注植物检疫证书编号(17位)。另外,如果是进口种子,检疫证明编号会标注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编号(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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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证号与种子并不完全一样,植物检疫证号是一份证明植物及其制品是否符合国家植物检疫法规定的证明文件,由国家植物检疫部门核发,而种子是植物的一种繁殖材料。在种子进出口贸易中,需要通过植物检疫部门的审批,获取符合规定的植物检疫证明。因此,植物检疫证号和种子是相互关联的,但并不完全一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花卉绿植种子标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花卉绿植种子标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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