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花卉绿植用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海花卉绿植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市有17个区县,总面积7,037.50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积6,340.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697平方公里
黄浦区。面积12平方千米,人口 62万。
卢湾区。面积 8平方千米,人口 33万。
徐汇区。面积55平方千米,人口
89万。
长宁区。面积38平方千米,人口 62万。
静安区。面积 8平方千米,人口 32万。
普陀区。面积55平方千米,人口
85万。
闸北区。面积29平方千米,人口 71万。
上海市的16个市辖区中上海市中心城区面积约664平方公里,为外环线以内区域,包括:黄浦区(黄浦区、原南市区、原卢湾区)、徐汇区外环以内部分、长宁区外环以内部分、静安区(静安区、原闸北区)、普陀区外环以内部分、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外环以内部分、闵行区外环以内部分、宝山区外环以内部分及嘉定少部分外环以内部分。
为你解读如下:
1、土地状况反映出,该地块为住宅用地,是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式获得的——排除了城市划拨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的用地性质。但是为什么没有标注地块的总面积?没遇见过不懂。
2、在该幅地上,你取得的房屋是公寓。公寓属于住宅大类中的一个小类。它的用途当然是居住。
3、土地使用年限:原则上讲,国有土地有偿出让都是有年限的(法律使然)。但是,上海早期开发的成片住宅小区(例如2000年以前),其土地获得并非都是通过直接与区县或市一级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签署土地出让合同获得的。有的依照其他文件,然后被被背书成“转让协议书”形式,尤其在上海的郊区居多,被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私下场合议论为不规范。但历史成因就是这样的。所以,反映在颁布的房产证上,土地状况一栏里不明确标注具体的使用期限。但不明确标注不等于没有,在房产登记处的资料档案里,依然有其他材料可以佐证年限。
再啰嗦一句,我国国家法律上从来没有“产权年限”的提法,只提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花卉绿植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花卉绿植用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tfndt.com/post/4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