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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真实故事,读书那会暑期工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件感觉特别变态的事情。那是一家酒店,一起的男男女女有很多,当时大家年纪都比较小,一起呼朋唤友到一个广场上去玩,聊天听音乐。突然有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男孩站在我们面前伸手找我们要钱,或许是我们看起来比较稚嫩好说话,在我们没有谁给他钱之后他站在那不走像是一定要跟我们讨到钱不可的架势。那会脾气冲心想年纪轻轻不工作找别人要钱,挺看不起的,实在忍不了了就回了他一句“可以自己去挣钱啊,干嘛找我们要?”说完这句他就走到旁边的道路上了,我们也没有再理会,谁知道就在我们走着走着他突然走到我们前面脱下裤子,把生殖器官露在我们面前,那会才十几岁连朋友都没有谈过,吓坏了。幸好一起同行的有男同事在身边保护着我们,但是这也成了我人生经历中感觉特变态特无耻难忘记的一件事。
分享一个明朝疑案——无头女尸案。
明嘉靖初年,河间有个商人郭春,他撇家出外经商,与妻整年难得一见。
这一年清明,他想着为双亲扫墓,萌生归家之念,便提前写一封书信,让同乡捎给妻子。
郭春安排好生意,随后动身,于清明前一天抵家,此时已是深夜。他叩门,妻子不应,用力推一下,门竟未栓,开了。他想妻已熟睡,或许是忘了关门,便轻唤妻名,摸索着去床边。依稀可见妻仰卧在床,推她却不动。他察觉有异,附身再细看,竟是一具无头女尸。
郭春大骇,魂魄尽散,遂连夜奔走岳丈家告知。岳丈悲痛欲绝,揪住郭春不放,痛斥道:“你在外常年不归,怎么刚回来我女就被害?”郭春无以回答。
岳丈思来想去,愈觉女婿可疑,便去告了官,言女婿有异心,在外乡寻了新欢,故将结发妻杀害。
县令闻听有理,便命衙役将郭春捉来审问。郭春拒不承认杀妻,县令便用酷刑,重责二十大板,郭春文弱之躯难以消受,只得违心供认杀妻。县令又问死者头颅何在?郭春随意答道,丢在了某处荒郊。县令命人去寻,未果,便以为被野狗吞噬,由此结案。郭春被判斩刑,入狱,待报府衙和刑部,批复后问斩。
知府接到案卷,仔细审阅,认为审案未免牵强草率,女尸之头颅断定为野狗吞噬,实属臆测,并无证据。于是,案卷驳回县衙重审,当务之急是搜寻头颅。县令遂派出全部衙役,在郭家周边探访搜寻。
或许天佑郭春,此时偶发一件意外之事,竟让案情发生了惊天逆转。
郭家西去三里之遥,有个姓张的财主,其妻近日新丧,墓穴却被盗挖,值钱之物被洗劫一空。查访的衙役闻讯而来,将棺材打开,见里面并无尸身,只有一个女人头颅。衙役忙禀知县令,县令亲带郭春及其岳丈来辨认头颅,并非郭妻。县令立即拘押张财主审问,财主见事已败露,未及用刑,便供认不讳。
原来,郭妻曾为张财主家做过针线活,女人水性,竟与张财主一见倾心。财主贪涎其年轻貌美,视结发之妻若糟糠,竟萌生恶念,要除掉发妻,与新欢做长久夫妻。
给网友们讲个故事,或许有人知道。不知是否变态,还想试着讲出来,这是一个武林故事。
故事发生在1948年前后,东北有个大刀王杀过特种兵王,曾经国内东西南北的四大绝顶高手之一。这里讲的就是刀王炼功的故事。
刀王炼功在夜晚的黑屋子里面,用左右手拿着筷子挟蚊子。练到一挟一个准时再用大刀将纹子劈成两半。功夫不负有心人,刀王成功了。在为弟子示范时的黑屋里面,用筷子挟着了一只蚊子,然后让弟子取来树叶子挤出来的绿色计液,将蚊子的一条腿粘上绿色汁液给放飞出去。刀王挥刀劈去,然后弟子掌灯,果然在地上发现了半只腿上粘有绿色汁液的蚊子。弟子差一点吓傻,只于真实度如何,应该是无风不起浪。就是传奇应该是一一变态,有失常理:黑夜丶筷子、蚊子丶大刀丶速度、两半一一小变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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